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履行招聘程序,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臨城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統稱“輔警”)80名,限男性;臨城縣人民法院勞務派遣人員3名。具體招聘崗位設置和條件詳見:《臨城縣2020年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輔警招聘范圍及條件
1.報考者本人或配偶一方具有邢臺市轄區內戶口;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愿從事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工作,服從組織調配和安排;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含2020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退伍軍人和具有公安工作經歷的人員可放寬至高中(中專)、國家承認的專科及以上學歷;
5.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雙眼矯正視力不低于1.0,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紋身、重聽、色盲、口吃等,具備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所需的身體條件和政審標準。
(二)人民法院勞務派遣人員招聘范圍及條件
1.具有臨城縣戶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含2020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書記員不限專業,筆試前先進行打字技能測試,測試合格者才能進入筆試、面試環節(打字速度要求看打、聽打每分鐘80字以上,準確率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調解員限法律及相關專業,通過司法考試者優先聘用;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符合從事崗位的身體健康標準。
凡涉及到年齡、學歷、戶籍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6月5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7.曾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8.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9.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0年6月5日——2020年6月12日在臨城縣人民政府網發布公告。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6 月 8 日9:00至 6月 12日17:00。
繳費時間:2020年6 月 8 日9:00至6月 12日17:00。
2.報名辦法:采取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
報名網址:登錄邢臺人才網www.xtrcw.com
3.網上報名、初審、繳費、打印準考證的基本流程:
(1)考生開始報名前,須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擬應聘崗位條件,認真閱讀《報名須知》并同意《誠信承諾書》,然后參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驟進行具體操作。
(2)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必須承諾履行《誠信承諾書》,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在資格復審時,凡發現網上填報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取消應聘資格。
(3)按照規范填寫或選擇表項,上傳的電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則將被報名系統自動拒絕。報考信息通過審核后才能進行繳費操作,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
(4)考生“提交審核”后信息將被鎖定,在未反饋審核結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況下,審核員24小時內會在報名系統上回復審核結果。“審核未過”的,可根據提示的未過原因,修改信息或改報崗位并重新提交審核;“審核通過”的,將不能再修改,進入繳費程序。
(5)考生務必牢記報名和繳費截止時間、打印《準考證》時間、筆試時間等重要時間信息。凡是在規定時間未完成相關操作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同時,報名和考試期間務必保管好個人的證件和信息,因個人原因造成丟失、被他人盜用和信息被惡意篡改而影響報名和考試的,責任自負。
(6)報名繳費通過網上支付,報名考務費每人100元。
溫馨提示:因報名考生多,報名系統網絡寬帶有限,會出現網頁打開緩慢,甚至無法打開的情況,考生如遇到這種問題,請錯開報名高峰,另擇時間進行報名。
(7)體能測試通知單打印:繳費成功后,報考公安輔警的考生于2020年6月14日9:00——17:00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根據提示自行下載打印《體能測試通知單》;
(8)打字技能通知單打印:繳費成功后,報考法院書記員的考生于2020年6月15日9:00——17:00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根據提示自行下載打印《打字技能通知單》。
(9)筆試準考證打印:公安輔警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人民法院書記員崗位打字技能測試合格的考生及報考調解員崗位的考生于2020年6月18日9:00至6月19日17:00,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根據提示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4.開考比例: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2:1,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