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承德市市直醫療衛生機構工作需要,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承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承人社〔2011〕87號)有關要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專業技術人員84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公正、公平、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方式
采取統一公開招聘方式進行。
三、招聘崗位及數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84名。具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招聘條件等詳見《承德市2024年市直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專業設置參照《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分類參考目錄(試行)》《國家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目錄》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等有關專業目錄設置,對于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報名人員,依照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為其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載明的專業,按照專業名稱相近、課程基本一致原則確認資格。
四、招聘比例和條件
(一)招聘比例
本次招聘崗位競爭比例原則上為1:3,即崗位計劃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之比達到1:3可以開考,報名低于規定比例取消或核減相應崗位。
(二)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1988年9月24日至2006年9月23日期間出生,其他年齡區間計算按此類推);具有副高級職稱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年齡放寬到45周歲;急需緊缺崗位中級職稱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具有副高級職稱的年齡放寬到45周歲(詳見崗位信息表);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衛生事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和執業資格等條件。考生應于考核程序結束前畢業并獲得與報考崗位條件相對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國(境)外留學人員須在考核程序結束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6.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招聘崗位條件中有規定工作經歷的須出具工作經歷證明和養老保險繳納證明,工作經歷計算方法為:從畢業證頒發時間后參加工作起到本公告發布日止(該期間內以養老保險繳納時間為準、精確到月),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累計為1年,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7.凡涉及到年齡、工作時間及學歷等需要進一步確定時間的,具體時間計算日期均截止到《公告》發布之日。
本次招聘部分崗位用于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4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6)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正在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7.承德市轄區范圍內在職在編(或控制數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
8.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回避關系包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和《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所列情形;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擬聘人員公示和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9月28日至9月3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承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3.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同時進行資格審查,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
4.報名須出具的證件和材料:
(1)《2024年承德市市直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本人手寫簽名的原件,按照表格內容規范填寫,照片要求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
(2)《誠信承諾書》本人手寫簽名的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證(二代)正反面原件及復印件;
(4)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5)執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6)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7)取得職稱資格證的,須提供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8)報名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