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冀州區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證件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證件審核的時間及地點
證件審核時間7月2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請參加證件審核的考生本人或委托親友,以送達的方式將資料報送到冀州區職教中心(地址:冀州區冀新東路1588號),參加證件審核的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二、報送資料的有關要求
(一)考生根據所報送的資料,將證件資料的原件按次序整齊規整排列,復印件(A4紙復印)一份按次序整齊規整排列并裝訂,上述原件、復印件一份分別裝入兩個包裝相同、質地結實的資料袋內。
(二)關于證件原件的退還:證件審核工作完畢后,工作人員當場退回考生證件資料的原件。
(三)報送內容:
考生本人填寫《冀州區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證件審核登記表》一份,此表由本人手工填寫,電腦打印或其他人代寫的無效。填寫完整后,貼上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彩照,并在簽字處按上手印帶至證件審核地點。
如果考生委托親友報送資料,親友需持考生本人手寫的委托書及親友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考生提供符合報考要求的證件資料,所有證件資料需要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考生須出具的證件和材料是:
1.按照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能夠證明自己符合條件的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證、戶籍證明等證件資料原件和復印件。
戶籍證明:戶口薄首頁和本人頁。可視為具有衡水市戶籍的還需提供:(1)派往衡水市的戶口遷移證(2)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的相關證件或證明材料(3)外地戶籍參加本市服務基層項目的期滿合格證明。以上三種情形滿足其中一種即可。
2.學信網關于學籍、學歷的查詢信息(自行打印);
3.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項招聘崗位的人員,還需提供服務期滿合格證書及復印件或服務所在縣(市、區)相關部門提供的在崗服務證明原件,證明中需注明服務起止時間、是否續聘及歷年考核情況;
4.報考“大學生退役士兵”專項招聘崗位的人員,還需提供退役軍人證及復印件。
5.報考“隨軍家屬”專項招聘崗位的人員,還需提供結婚證、配偶的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衡水軍分區(加蓋衡水軍分區政治工作處印章)或武警部隊關于隨軍家屬的情況證明原件,證明中寫清隨軍家屬何年何月經何部門審批及配偶為現役軍人、駐地所在的具體衡水市轄區(桃城區、冀州區、高新區、濱湖新區)等信息。
6.報考教育類崗位的人員,還需提供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或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未拿到教師資格證的需書面承諾在規定日期前(2024年12月31日前)拿到教師資格證,否則自愿放棄該崗位或由部門解除聘用合同。
7.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須提供現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寫明該同志何年何月通過何種方式進入事業編制,是否已滿試用期,有無服務期限,是否已滿最低服務期限,是否同意該同志報考等內容),加蓋單位、主管部門(并由主管部門一把手簽字)及人社局公章。
三、注意事項
在資格審核期間,請考生保持電話聯絡暢通。
(一)不按規定時間及要求報送資格審查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發現考生提供虛假材料、填報不實等情況的,即取消資格,問題嚴重的記入個人誠信檔案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出現未能通過證件審核的人員,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報送的證件資料要求同上。
(四)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以面試通知單為準,請考生及時關注報名網站及“冀州人社微發布”相關公告。
附件1.冀州區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進入證件審核人員名單
附件 2.冀州區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證件審核登記表
衡水市冀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4年7月22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