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全縣民政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批準,清河縣民政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救助經辦人員13名。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錄用。
二、招聘方式
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此次采取公開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及繳費、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計劃招聘社會救助經辦人員13名。招聘崗位報考條件詳見《清河縣民政局2023年公開招聘社會救助經辦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或其他條件;
5、凡涉及年齡、戶籍時間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至本次招聘報名首日為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高校未畢業在讀的學生;
2、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3、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開除黨、團籍的;
5、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6、本人或家庭成員及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人員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執行崗位回避和履職回避制度,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五、用工形式與薪酬待遇
(一)用工形式:
此次公開招聘錄用社會救助經辦人員不列編制,均由第三方公司管理及簽訂勞務派遣合同。
(二)薪酬待遇:
1、工資待遇:月基本工資標準按當年省規定的我縣最低工資標準1680元執行(以后按省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進行相應調整),績效工資每月400元。
2、社會保險:繳納養老、醫療、工傷保險(個人社會保險部分由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代扣代繳)。
(三)工作地點:
社會救助經辦人員安排從事各鎮民政工作。
六、招聘程序
招聘流程由第三方機構完成。具體流程如下:
(一)發布公告
2023年3月23日通過河北誠才網(http://www.51chengcai.cn/)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首次登錄報名網站的考生,須先進行“注冊新用戶”,成功登錄系統后,直接進行招聘報名相應操作填報。
2、報名網址:http://www.51chengcai.cn/登陸電腦端進行報名。
3、報名時間:
2023年3月23日上午9:00至2023年3月30日下午17:00。
4、資格審查及繳費
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初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須在網上繳納考試服務費100元,系統顯示繳費成功后即報名通過,具備參加筆試資格。筆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
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之比要達到1:2比例,達不到這一比例的,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適當降低比例。
5、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開始報名前,須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報考的崗位條件,然后按照規定步驟進行具體操作。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名考生如與工作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或聘用合同等勞動形式的,須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如不提供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提供虛假報名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開招聘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2)按照規范填寫或選擇表項,上傳的電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則將被報名系統自動拒絕。個人照片要求:必須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
(3)考生“提交”后信息將被鎖定,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根據提示的未過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審核。一般情況下,資格初審在報名結束后的24小時內回復審核結果。
(4)請考生盡量不要選擇最后時刻報名,以免因報考條件不符或填報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審核未過而錯失報考機
會。
6、網上審核及繳費時間:
網上初審截止時間:2023年3月30日下午18:00
網上繳費截止時間:2023年3月31日中午12:00
截止2023年3月30日17:00報考申請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后果由本人負責。
(三)筆試
預計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
2023年3月31日下午17:00--2023年4月1日中午12:00。
預計筆試時間:
2023年4月1日下午14:00--15:30。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1、筆試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報名網站自助打印)注明的時間、地點為準。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或臨時身份證。
2、考試內容:以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等知識相結合(不指定復習材料),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
3、公布筆試成績:次日公布筆試成績。
(四)現場資格復審
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需本人攜帶報名表、身份證、戶口本(個人頁和戶主頁)、畢業證、學信網學歷證明(以上資料審查原件,留存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審查,具體地點以公告為準。
審查通過后,現場領取《面試通知單》。
(五)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單》注明的時間、地點為準。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面試通知單和身份證原件或臨時身份證。
2、面試人選:考生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5的比例通過資格復審后,進入面試環節,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
3、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按抽簽決定面試順序,滿分100分。面試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
(六)總成績合成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總成績計算公式: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按照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崗位按照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比例內末位考生總成績如出現并列,則優先錄用面試成績高者。
總成績、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將于面試結束后通過誠才網予以公示。
(七)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依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考察主要內容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
(九)擬錄用人員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考察,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招聘專網公示7天。
如有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人員,根據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七、其他有關事項
(1)在公開招聘過程中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期間的任何環節,發現考生弄虛作假、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2)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現場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3)考生因現場資格復審、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動放棄的,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資格復審、體檢、考察程序。
(4)此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5)報名及考試期間務必保管好個人證件和信息,因個人原因造成丟失、被他人盜用或信息被惡意篡改而影響報名和考試的,一切責任考生本人自負。
(6)請考生網上報名時,務必填寫本人常用聯系方式,考生應保證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24小時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八、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全流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均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咨詢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報名咨詢電話:0319-8166830
15614118622
清河縣民政局
2023年3月23日
附1:《清河縣民政局2023年公開招聘社會救助經辦人員崗位信息表》
附件1:
清河縣民政局2023年公開招聘社會救助經辦人員崗位信息表 | ||||||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性別 |
年齡要求 |
學歷要求 |
其他條件 |
清河縣民政局 |
社會救助經辦人員 |
13 |
不限 |
年齡18-35周歲(1988年3月23日-2005年3月23日期間出生) |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
應聘者應為清河縣戶籍或父母、配偶一方為清河縣戶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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