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瀾滄縣縣屬國有企業(以下簡稱:縣屬企業)改革,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切實改進和完善縣屬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加強企業董事會建設,瀾滄縣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縣國資委)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遴選縣屬企業兼職外部董事專家庫人選。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描述
兼職外部董事是指由縣國資委聘任的,在縣屬企業兼職擔任外部董事的人員。兼職外部董事在任職期間,不改變其原有的勞動人事關系。根據縣屬企業董事會建設和工作需要,由縣國資委在兼職外部董事專家庫中挑選合適人選,委派或推薦到縣屬企業擔任董事職務。兼職外部董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瀾滄縣縣屬國有企業外部董事管理辦法(試行)》《瀾滄縣縣屬國有企業外部董事薪酬管理辦法(暫行)》和公司章程履行職責,享有權利,并承擔相應責任。
二、遴選人數
本次遴選兼職外部董事專家庫成員若干名,進入瀾滄縣國資委兼職外部董事專家庫。
三、報名條件
縣屬企業兼職外部董事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職業修養和較強的產權代表意識,遵紀守法,誠信勤勉,能忠實維護出資人和任職企業的合法權益;
(二)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必需的專業知識,熟悉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熟悉國內外市場和相關行業情況;
(三)一般應具有5年以上企業經營管理或相關工作經驗,有戰略管理、生產經營、公司治理、法律事務、資本運營、財會審計、人力資源管理等方面的專長;
(四)具有較強的決策判斷能力、風險防范能力和開拓創新能力,能夠獨立、慎重、負責地履行職責;
(五)一般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相關專業的高級以上職稱或擔任大中型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歷,有良好的履職記錄和工作業績;
(六)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身體健康;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行業監管機構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
除上述條件外,兼職外部董事還應具備縣屬企業領導人員任職要求的相關條件。
四、遴選程序
(一)人選報名。采取組織推薦、個人自薦、中介機構的方式向縣國資委報名,并填寫《瀾滄縣國資委兼職外部董事專家庫人選報名表》及提供相關材料。
(二)資格審查。縣國資委對報名人員的基本情況進行初步審核,主要審核報名人員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資格審查貫穿遴選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審查出不符合遴選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遴選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負責。
(三)人選初審。由縣國資委相關人員組成評審組,結合面談意見進行評審,擇優確定擬選錄的人員。
(四)人選公示。在瀾滄拉祜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對擬選入庫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人選入庫。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在瀾滄拉祜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兼職外部董事專家庫入庫人選的公告。不再通知未入庫人員,報名的相關材料不退回個人或推薦單位。
(六)動態管理。兼職外部董事專家庫成員除本次面向社會公開遴選外,以后在平時接收有關組織的推薦和個人的自薦材料,不定期組織評審,擇優錄入兼職外部董事專家庫,對專家庫成員實行動態管理。
五、報名材料
(一)填報《瀾滄縣國資委兼職外部董事專家庫人選報名表》一式2份(貼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本人申明”欄需承諾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載明與縣屬企業是否有業務往來、近親屬在企業任職等需要回避的情形;屬個人自薦的,“推薦單位意見”欄可不用填報),并提供電子版。
(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國(境)外學歷、學位須附教育部門出具的認證材料。
(四)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及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業績的文字材料(1500字以內,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六)報名人員工作單位及負責人在《瀾滄縣國資委遴選外部董事專家庫人選報名表》填寫意見并蓋章(簽字)。
六、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2日止。
(二)報名方式:可通過函件報名或現場報名,報名表從公告的附件中下載。請函件報名人員將報名材料掃描成電子版,制成壓縮文件后發送至lcxgzwbgs@126.com(郵件標題“姓名+兼職外部董事報名表”)。報名時間以電子郵件發送日為準;現場報名的,將報名材料打印成紙質版提供,報名時間以報名材料送達日為準,逾期報名無效。
(三)報名地址:云南省普洱市瀾滄拉祜族自治縣水庫東路8號。
(四)聯系人及電話:王女士0879-7220333
本公告由瀾滄縣國資委負責解釋。
瀾滄拉祜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4年4月15日
附件【附件:瀾滄縣國資委遴選兼職外部董事專家庫人選報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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