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瀾滄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瀾滄縣公務員轉任、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現將2023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職位
公開選調職位分為兩類,一類面向符合條件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選調,另一類面向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機關工勤人員)選調。具體詳見《2023年瀾滄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報名范圍、資格條件
(一)報名范圍
瀾滄縣職級公務員、事業單位非領導人員、機關工勤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人崗相適,具備職位所需的政治素質、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專業資格和身體條件;
(2)符合職位年齡要求。年齡要求40周歲以下的,為1982年8月29日以后出生;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的,為1987年8月29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及以上的人員,年齡可放寬5周歲。
(3)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4)滿足服務年限要求:
鄉(鎮)級工作人員(含縣級派出鄉鎮機構)報考縣級職位(不含派出鄉鎮機構)的,須滿足招錄(聘)到鄉(鎮)工作5年(含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的要求(截至2018年9月30日以前招錄<聘>);
鄉(鎮)級工作人員(含縣級派出鄉鎮機構)報考鄉(鎮)職位(含縣級派出鄉鎮機構)的,須滿足招錄(聘)到本鄉(鎮)工作3年(含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的要求(截至2020年9月30日以前招錄<聘>);
特殊崗位具體服務年限以招錄(聘)時簽訂的合同、協議或規定為準。
(5)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未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的;
(2)近三年考核有稱職(合格)以下等次的;
(3)試用期未滿的;
(4)未滿服務年限要求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轉任(調配)的;
(6)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懲戒措施尚未解除的;
(8)檔案材料或信息造假,“三齡兩歷一身份”等信息存疑,未經組織核查認定,或干部人事檔案重要材料不全的;
(9)轉任(調配)后即構成《公務員回避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情形的;
(10)其他不宜轉任(調配)的情形。
三、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公開選調職位及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職位表》,報名人員可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通過瀾滄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http://www.lancang.gov.cn/;信息發布指定網站)及新媒體平臺查詢。
報名人員如需咨詢《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按《職位表》公布的電話直接與公開選調機關(單位)聯系。
(二)報名
采取報名人員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可由本人申請并經單位黨委(黨組)審核同意后報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組織推薦報名。
報名步驟如下:
(1)組織推薦。報名人員登錄相關網站下載、填寫并打印《2023年瀾滄縣公開選調報名推薦表》(以下簡稱《報名推薦表》),由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后出具推薦意見并蓋章。組織推薦要堅持基層導向和隊伍穩定相統一,強化黨組織推薦把關作用,著力推薦熟悉基層情況,符合選調機關要求的優秀人才。報名人員所在單位應對其政治素養、工作年限、工作能力、工作作風等進行把關,對調入(轉入)單位服務未滿3年、政治素質不過硬、作風不扎實、不擔當、不作為、推諉扯皮、不專心工作的,不得推薦報名。
(2)提交報名申請。網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8月30日9:00至8月31日18:00。
報名人員登錄相關網站通過鏈接進入報名系統(https://img.jrzp.com/images_server/LocalUser/news/pic/p%3e
(3)資料上傳。報名人員將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審核蓋章后的《報名推薦表》制作成PDF文檔,并打包發送至公開選調機關(單位)指定郵箱,郵件標題格式為:“職位代碼+姓名+身份證號”(報名材料中,個人簽名處一律用黑色鋼筆手寫簽名,需要單位加蓋公章的材料必須按要求提供)。
每名報名人員限報1個選調職位,多報無效;報名人員須真實、準確、完整地提供相關材料,對于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即終止或取消公開選調資格。
(三)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由公開選調單位及主管部門采用人工審核的方式進行。
公開選調機關(單位)在收到報名人員《報名推薦表》后1日內完成資格審查,并通過報名系統反饋資格審查結果;未發送《報名推薦表》等材料的,公開選調機關(單位)不予資格審查。
報名申請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得再改報其他職位。報名期間,資格審查結果為“不合格”的報名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查結果為“退回補充資料”的報名人員,應根據公開選調機關(單位)要求及時補充完善相關資料。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任一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公開選調機關(單位)均可以取消其選調資格。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職級)發生變化,導致報名人員在本單位工作不滿3年或提拔擔任領導職務的,終止其選調程序,不再作為選調人選。
職位裁減及改報
符合報名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每個職位選調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1,對部分專業性較強、符合條件人數較少的職位可將開考比例降低至2: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將對選調職位進行裁減或取消,并在指定網站公布職位裁減及職位取消情況。對被取消職位的報名人員允許改報其他職位,報名人員須將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審核蓋章后的《報名推薦表》以PDF文檔形式重新發至改報公開選調機關(單位)指定郵箱,于2023年9月1日9:00至18:00登錄報名系統完成網絡報名,由公開選調機關(單位)予以資格審查。
(五)打印準考證
2023年9月2日9:00起,報名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