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皮縣第一批人才公寓
分配公告
為優化人才發展環境,滿足更多持我縣綠卡人才的住房需求,現對南皮縣第一批人才公寓進行申報,特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
分配原則
●
(一)按照持南皮人才綠卡層次依次排序。
(二)優先保障層次較高人才住房需求。
(三)同一層次人才搖號排序。
2
分配對象及條件
●
持有南皮人才綠卡A卡、B卡和C卡,且在本縣繳納個人所得稅、本人及其配偶在本縣無自住用房的各類人才。同時,人才公寓保障對象工作單位為在本縣注冊登記、依法納稅的企業和駐縣機關事業單位。
3
房源基本情況
●
第一批縣級人才公寓位于金剛東路安居家園二期,單套面積約30--60平米,配備基本家具家電,水電暖齊全,原則上只租不售。
4
排序辦法
●
根據《南皮縣人才公寓分配辦法(試行)》文件要求和分配原則,綜合考慮人才綠卡持卡人層次、引進時間等因素依次劃分十六個排序層次。
(一)A卡第1類人才。
(二)A卡第2類人才。
(三)A卡第3類人才。
(四)A卡第4類人才。
(五)A卡第5類人才。
(六)B卡第1類人才。
(七)B卡第2類人才。
(八)B卡第3類人才。
(九)B卡第4類人才。
(十)B卡第5類人才。
(十一)C卡第1類人才。
(十二)C卡第2類人才。
(十三)C卡第3類人才。
(十四)C卡第4類人才。
(十五)C卡第5類人才。
(十六)C卡第6類人才。
按層次劃分順序依次進行搖號,同一層次人才中優先保障引進時間較早的人才住房需求,引進時間相同的搖號排序。
5
申請時間和流程
●
(一)公告。縣人社局根據縣住建局提供的人才公寓數量,向社會發布公告,公開受理人才公寓申請。
(二)申請。符合人才公寓居住條件的申請人持規定的證件和材料,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具體申請材料如下:
1.人才公寓申請表;
(見附件;也可在南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號“南皮人社”下載)
2.人才碼打印件;
3.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不動產登記部門出具的申請人及配偶在南皮縣無房證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初審。由用人單位負責對申請人及其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出具現實表現評價結果提出初審意見,集中向縣人社局提交書面申請資料。根據房源情況,原則上每季度受理一次。
(四)復審。縣人社局對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復審并核實申報人繳納社會保險情況,同時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核實申報人住房情況,縣住建局核實申報人公租房入住和商品房合同網簽情況。經審核,符合人才公寓居住條件的申請人進入搖號環節,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取消排序資格。
(五)搖號、選房。縣人社局、住建局按照房源情況,根據人才層次對人才進行排序,相同條件人才通過搖號確定租住資格,之后再通過搖號確定房號。
(六)配前公示。縣人社局將搖號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
(七)簽約備案。入圍申請人在10個工作日內,到縣住建局簽訂人才公寓居住合同,辦理有關入住手續。縣人社局負責將分配結果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6
咨詢電話
●
縣委人才辦:8851997
縣人社局:8851236
縣住建局:5259301
縣自然資源規劃局:8851426
編輯:劉梓涵
審核:房植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