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共滄州市委組織部、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滄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滄人社字〔2011〕133號)和《河北省委組織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發〔2020〕10號)文件精神,結合海興縣中學工作需要,經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5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根據招聘計劃,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縣社會事務局統一組織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面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數量、崗位和條件
(一)招聘數量、崗位
根據上級批準的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計劃,此次公開招聘單位1個,招聘工作人員15名。具體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海興縣中學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范圍
招聘對象為2021年及以前畢業的普通類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不限戶籍。
(三)應聘人員應具有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專業等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2003年7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5年7月21日以后出生,不含當天);
5、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崗位條件中的“高校畢業生”是指:
(1)2021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現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教師資格證書要求:
(1)應聘人員須具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書,應聘崗位學科須與本人教師資格證書任教學科一致。
(2)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即“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高中教師資格為三科筆試成績)根據上述(1)中要求報考相應的崗位,必須在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如不能取得或經審驗提供虛假的將取消參加本次應聘的資格。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按《崗位信息表》要求確定。師范專業畢業生所學專業對口,且符合該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的,可報考該招聘崗位。留學回國人員和其他海外、外國學歷學位獲得者(需經認證)的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但所學專業課程與招聘崗位專業課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該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的,也可報考該招聘崗位。
凡涉及到年齡、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7月2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現役軍人;
4、失信被執行人,拒服兵役者;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
7、全日制普通類高校在讀的學生;
8、原工作(聘用)單位不同意報考的;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四、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及資格審查
1、本次公開招聘實行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查。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間為2021年7月21日8:30至2021年7月27日17:30(以郵箱收到時間為準)。
2、報考人員通過e-mail方式進行報名,填寫《海興縣中學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和相關證明材料掃描壓縮打包(壓縮文件務必以“姓名+報考崗位”的格式命名,照片要清晰)發送至指定郵箱gbg6621178@163.com(郵件主題為“姓名+報考崗位+個人手機號”)。海興縣社會事務局、海興縣教育局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海興縣中學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2)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二代)正反面;
(3)畢業證;
(4)以“姓名+崗位代碼+報考崗位”命名的近期清晰彩色標準證件照;
(5)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人員,須提供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即“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
(6)在編在崗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7)國外學歷需經教育部認證;
(8)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3、經資格審查進入筆試的人員名單在海興縣政務網(http://www.haixing.gov.cn)進行公布,同時通知筆試時間、筆試地點、考場、考號、座位號等相關事宜。
4、同一崗位的報考人數和招聘人數原則上不得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并通知報考該崗位人員。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
5、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考生必須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資格復審時,發現與網上報名時填報情況不一致,不符合應聘條件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對嚴重弄虛作假行為要追究其責任。
6、疫情期間筆試及面試注意事項見本方案中第六條:考生防疫與安全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