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高中段教師隊伍建設,解決高中段教師隊伍面臨的實際問題,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根據《承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承人社[2011]87號)精神和實際需求,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41名(其中豐寧一中20人,實驗中學11人,職教中心10人),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名額
公開招聘共計41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招聘條件等詳情見附件《豐寧滿族自治縣教育和體育局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開招聘方式,每名考生只限報考一個崗位。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四、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思想品德,身體健康,年滿18周歲至35周歲以下。具體時間計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發布之日。
(二)豐寧一中和實驗中學的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招聘崗位,僅限于具有國家統招全日制一批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高校畢業生和具有國家統招全日制二批師范類本科學歷高校畢業生報考,政治、歷史、地理招聘崗位,具有國家統招全日制一批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和具有國家統招全日制二批師范類本科學歷高校畢業生均可報考;職教中心的所有招聘崗位,僅限于具有國家統招全日制一批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高校畢業生報考。
高校畢業生包括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2018年和2019年畢業)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失信被執行的人員;
2.承德市轄區范圍內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3.承德市轄區范圍內特崗教師;
4.現役軍人;
5.在讀學生(2020年應屆畢業生除外)和肄業學生;
6.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教師崗位)的其他人員;
7.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
五、崗位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
依據承人社字【2016】357號文件規定,放寬艱苦邊遠地區事業單位招聘條件,對崗位招聘與崗位報考人數低于1:3比例的招聘崗位,不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可降低開考比例,但設定進入面試考生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六、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發布招聘公告
報名開始前7個工作日,通過承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豐寧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豐寧教育微信公眾號、豐寧滿族自治縣教育局一樓公告欄、豐寧一中、豐寧實驗中學、豐寧職教中心微信公眾號,向社會發布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20年7月6日上午9:00-2020年7月12日下午4:30;
2.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對應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網上初審,報名與資格初審工作同步進行;
3.報名網址: http://www.fnrszp.com;
4.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確定為進入筆試人員,資格審查由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要求材料真實準確,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名資格,并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三)考試
1.筆試
(1)時間、地點:視疫情情況再做安排,最終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2)筆試準考證領取地點:縣教育和體育局人事股。
(3)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占30%,《職業能力測驗》(與報考崗位相應的高中學科專業知識)占70%,兩科合并為一張綜合試卷,滿分100分,答題時間為120分鐘。考試統一命題、集中閉卷考試、統一閱卷。
(4)成績查詢:考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在豐寧滿族自治縣教育和體育局一樓大廳、豐寧滿族自治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
(5)筆試注意事項:
①考生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確定的考試地點、考場安排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②應考者自帶碳素筆、2b鉛筆、小刀、橡皮等文具,不得攜帶手機、計算器等其他與考試無關的物品。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不得提前交卷、退場,不得將試卷、草稿紙帶出考場。
2.資格復審
各崗位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依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與崗位報考人數1:3的比例分別確定,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的都進入資格復審。崗位招聘與崗位報考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筆試成績不低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進入資格復審。筆試有作弊、缺考或成績為0分等情況的考生,不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資格復審由豐寧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進行,地點在豐寧教體局進修學校四樓微機室。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請關注豐寧縣人事考試網(報名時網站),以網上發布公告確定的時間為準。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條件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報到證、各學歷層次的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筆試準考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經審查網上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或與應聘條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弄虛作假行為要嚴肅追究其責任。
3.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