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和《邯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00名。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統一招聘方式。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選校、聘用等步驟進行。
二、招聘崗位、人數
本次招聘初中、小學教師共100個,部分崗位限高校畢業生報考,其中:
初中崗位50個,其中限高校畢業生報考崗位30個;
小學崗位50個,其中限高校畢業生報考崗位30個,定向招聘崗位2個。
"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持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1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生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三、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四、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政治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遵守憲法和法律。
4、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2003年6月21日以前出生,含當天),35周歲及以下(1985年6月21日以后出生,不含當天),凡涉及到年齡、戶籍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報名第一天;
5、身體健康,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學歷學位及其他條件;
7、港澳臺居民報考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8、具有邯鄲市常住戶籍或高考生源地為邯鄲市的報考人員,報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鄲市常住戶籍的,報考者可視為具有其戶籍。戶籍以2021年6月21日(報名第一天)戶口所在地為準。
(1)研究生學歷畢業生不限戶籍。
(2)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計劃"高校、全國"雙一流"建設高校的本科并取得學士學位的畢業生不限戶籍。
(3)教育部直屬師范類院校(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等6所師范院校)本科并取得學士學位的畢業生不限戶籍。
(4)高校畢業生不限戶籍。
(5)定向招聘崗位不限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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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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