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容城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6名;詳見《容城縣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附件:1.容城縣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二)應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2005年11月13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7年11月14日后出生);
5.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職業資格、專業(對照學科分類參考目錄(附件2))和技能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留學回國人員和其他海外、外國學歷學位獲得者的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但所學專業課程與招聘崗位專業課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該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的,也可報考該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部分崗位用于專項招聘“高校應屆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4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年齡計算時間截止日期為2023年11月13日。其中,在大學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三)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員報名
有尚在影響期內的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正在接受立案審查調查的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注:以上內容來源于《容城縣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