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我區營商環境持續優化,進一步暢通信息收集和監督投訴渠道,充分聽取社會各界對營商環境的意見建議,發揮社會力量對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的監督作用,經區政府同意,參照《邯鄲市營商環境義務監督員工作辦法》,擬在肥鄉區域內公開選聘新一屆優化營商環境義務監督員20名左右。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
在邯鄲市肥鄉區工作居住的社會各界人士,重點從各類市場主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律職業、媒體記者等群體中選聘。
二、選聘條件
1.有較高的思想政治覺悟,堅持原則,作風正派,關注營商
環境建設,熱心社會事業。
2.有較強的責任心,具備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法律法規和相關專業知識,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和判斷能力。
3.有一定的寫作和口頭表達能力,能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善于發現和掌握有關情況并及時反饋,能夠提出針對性意見和建議。
4.愿意承擔營商環境義務監督員職責,敢于發表意見,熱心監督工作。
5.年齡在22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有參加監督工作的時間和精力,能夠勝任監督工作。
6.無違法、違規、違紀及不良信用記錄。
三、主要職責
1.對全區政府部門、公共服務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服務質量、服務效能和工作作風情況實施監督;
2.收集反饋社會各界對我區營商環境建設的意見建議;
3.主動發現并及時反饋影響營商環境的問題線索;
4.積極宣傳我區優化提升營商環境的有關政策、制度、規定及成效;
5.深入了解市場主體和群眾在辦事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堵點、痛點”問題,并提出針對性意見建議;
6.配合區營商辦開展明察暗訪、座談調研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聘期及其他
1.營商環境監督員聘期為兩年,期滿后監督資格自動解除。
2.營商環境監督員受聘期間無相應報酬。
3.營商環境監督員的紀律要求和管理參照《邯鄲市營商環境義務監督員工作辦法》執行。
五、推薦名額及推薦責任單位
全區共聘任20人左右。
各鎮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推薦本轄區重點企業或中小微企業代表各1人(9個鎮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肥鄉鎮轄區代表1人(聯系人:門志峰15903301678);
天臺山鎮轄區代表1人(聯系人:柳亞鵬18831088183);
辛安鎮鎮轄區代表1人(聯系人:梁斌03108060075);
大寺上鎮轄區代表1人(聯系人:王鉑涵15830735231);
東漳堡鎮轄區代表1人(聯系人:王俊龍15188859299);
西呂營鎮轄區代表1人(聯系人:王建民13722678009);
毛演堡鎮轄區代表1人(聯系人:吳雪霏13785035002);
元固鎮轄區代表1人(聯系人:郭少雨13931080795);
北高鎮轄區代表1人(聯系人:黃曉燕13472026208);
經濟開發區轄區代表1人(聯系人:張瑞平13111385128);
區人大代表1人(聯系人:區人大辦高超13784223676);
區政協委員1人(聯系人:區政協辦程占濤13313201718);
個體工商戶代表1人(聯系人:區市場監管局李志軍13582302809);
重點項目代表1人(聯系人:區發改局賈磊靜15200125676);
法律職業代表1人(聯系人:區司法局崔冀霞15932799112);
媒體記者代表1人(聯系人:區融媒體中心徐素霞15032015856);
工商聯代表1人(聯系人:區工商聯柳超峰13313309853);
房產企業代表1人(聯系人:區住建局李英梅15933305408);
其他代表2人(聯系人:區發改局劉超飛18731001071)。
六、選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1.將名額分配、選聘條件、監督職責、監督范圍等信息通過區政府網站等渠道發布公告,報名日期為:2月8日至2月14日,個人可在規定時間內向各推薦部門提出申請。
2.各推薦部門根據選聘條件對個人申請進行初審,并擇優向區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推薦,2月15日完成推薦。
3.2月16日,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最終人選,并在區政府網站進行公示。
4.2月18日-20日,擇日發放證書,啟動監督員監督工作。
邯鄲市肥鄉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2月8日
附件:
職位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