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關于轉變職能優化服務進一步落實和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的實施意見》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任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公開招聘專任教師81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立場堅定,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適合崗位需求的專業技能水平,無違法違紀行為。
3.身心健康,符合崗位相關要求。
4.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高校畢業生,初始學歷為高中起點的全日制本科畢業并獲學士學位。報考人員須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且高等教育各階段均應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學歷為海外取得的,須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畢業院校QS排名前200(上學期間)。
(二)崗位條件及有關要求
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校相關專業教學工作及相關行業工作經歷5年及以上,且具有副高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各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見《保定學院2023年專任教師選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辦法與程序
(一)招聘辦法
采取選聘的方式,辦法為面試(試講、答辯)。
(二)招聘程序
1.資格審查
按照招聘啟事公布的條件要求,依據應聘者提供的報名信息,對應聘者的學歷學位、年齡、所學專業與選聘崗位專業、畢業院校、獲獎和科研業績等情況進行資格初審、復審,并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參加面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業績成果等基礎考核材料的原件與復印件。
現場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面試。
2.基礎情況賦分
對現場資格審查合格者提交的《保定學院2023年選聘基礎材料考核表》進行審核賦分,得出應聘者基礎成績。
3.面試
(1)試講
應聘人員根據各教學單位所要求的講授范圍試講,音體美類專業須有技能展示環節(時間20分鐘,含3分鐘自我介紹)。
(2)答辯
課堂講授結束后,由應聘者抽取題目(兩道專業題、一道公共題)進行答辯(時間10分鐘以內)。
(3)評委打分
按照選聘崗位分組面試,每組評委13人。
評委根據每名應聘者的課堂講授、答辯情況,按照測評要素進行打分。面試成績滿分100分,起始分60分,合格分80分。
將評委打分去掉2個最高分和2個最低分,其余分數的平均分為應聘者的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面試平均分低于80分的,或二分之一以上的評委打分低于80分的,直接淘汰。
(4)公布成績
面試成績現場予以公布。
4.確定進入體檢應聘者名單與公布
應聘者總成績=基礎成績×10%+面試成績×90%
根據選聘計劃,依據應聘者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進入體檢名單。
體檢名單在學校網站首頁公布。
5.心理測試、體檢
體檢前,須進行心理測試。測試合格者參加體檢。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由學校統一組織。初檢不合格的,可以復檢一次。復檢不合格的,取消資格。
6.考察
體檢合格的,由學校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并按要求提供人事檔案及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等相關證書、證明資料的原件。不能按規定提供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
7.學校研究
經體檢、政審合格的,擬為錄用人選,報學校校長辦公會、黨委常委會研究審定。
8.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學校網站首頁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有人舉報且經查實影響聘用的,或體檢、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資格,或在此期間自動放棄,以上所空出的崗位計劃依據總成績在同一崗位內依次遞補,并進行公示。
9.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