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區行政審批局關于公開招聘審批輔助工作人員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0/7/23 點擊:8015 次
根據工作需要,經保定市徐水區人民政府批準同意,委托勞務派遣機構,面向社會以勞務派遣方式公開招聘審批輔助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擇優”的選人原則,公開招聘,擇優錄用。
二、招聘數量及用工形式
此次招聘審批輔助工作人員共計10人,性別不限。用工形式為勞務派遣,由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務派遣協議。依據勞動法相關規定,勞務派遣機構與招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三、工資待遇
工資待遇按照河北省2019年最低工資標準執行(以后隨河北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而調整),為每人每月1900元(含個人承擔社會保險費),根據工作表現發放績效補助300元/月,工資補助500元/月。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大病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由個人負擔,統一從工資中扣除。
四、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勤奮好學、愛崗敬業、甘于奉獻;
(二)保定市轄區戶籍,或生源地為保定(含雄安新區);
(三)身體健康,形體端正,身體健康、無紋身、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面部無明顯疤痕;
(四)年齡30周歲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熟練掌握計算機辦公軟件;
(六)在上述條件基礎上曾從事過行政審批輔助工作崗位的,在審批輔助崗位工作年滿一年及以上時間的,視情況可適當放寬招聘條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報名:
1、受到黨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
2、正在接受調查的;
3、曾因違法受到行政、刑事處罰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曾被開除公職的;
5、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終止)聘用(勞動)合同的;
6、被確定為失信被執行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20年7月28日---2020年8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審核地點:振興西路115號
咨詢電話:0312-8609555 13102926376 15832282828
報名攜帶資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張,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張,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4張。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張。
3.《保定市徐水區行政審批局審批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并粘貼照片(附件自行下載并填好)。
4.經資格審查后,交納報名考務費100元。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一律取消其錄用資格。
(二)考試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考試環節。考試方式為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時事政治等。
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按招聘人數與筆試成績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筆試成績并列時,優先進入體檢、考察考核的順序為:
1.全日制院校畢業學歷層次高的;
2.符合報考崗位規定學歷畢業時間早的。
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依次遞補。
(四)考察考核
勞務派遣機構組織相關人員,通過查閱檔案、座談等方式,對擬招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察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依次遞補。
(五)公示
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在體檢、公示期間出現不合格或自愿放棄出現的名額空缺,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綜合成績并列時,優先遞補的順序為:學歷高者、年齡小者靠前。在完成遞補前,應聘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后果自負。
(六)人員使用
公示后,招用人員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被派遣員工每年底進行一次考核,具體考核方案由徐水區行政審批局制定并執行,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勞務派遣機構,由勞務派遣機構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凡在規定報名、筆試、體檢、考核及其他通知事宜時限內,不按時到場辦理手續的應聘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
附件:保定市徐水區行政審批局審批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保定市徐水區行政審批局審批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
保定市徐水區行政審批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