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滄州南皮縣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已于2020年9月2日發布,本次滄州南皮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66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1、中專、專科學歷的畢業生需具有南皮戶籍或生源地;本科學歷的畢業生需具有滄州戶籍或生源地;本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不限戶籍和生源地。2020年應屆畢業生不限戶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師范專業畢業生所學專業對口,且符合該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的,可報考該招聘崗位。留學回國人員和其他海外、外國學歷學位獲得者(需經認證)的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但所學專業課程與招聘崗位專業課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該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的,也可報考該招聘崗位。
4、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1984年9月7日以后出生);凡涉及到年齡、戶籍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9月7日(以報名第一天時間為準)。
5、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具體條件詳見《崗位條件表》;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8、教師資格證要求:
(1)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考生需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崗位的考生需取得小學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報考高中崗位的考生需取得高中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2)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要求,凡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報考教師崗,錄取上崗后再考證,按照招聘程序被錄取聘用后,在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報考教師崗位的其它考生,報考時必須持有教師資格證,根據《2020年南皮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的要求進行報考。
(3)、“高校畢業生”是指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2020年應屆畢業生”是指2020年畢業且在當年取得相應畢業證和學位證的畢業生;“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畢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
2020年滄州南皮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須知 |
報名時間:2020年9月7日上午9:00點至9月11日下午17:00 筆試時間:詳見準考證 考試科目:《中學教育基礎知識》、《醫學基礎知識》、《職業能力測驗》、《小學教育基礎知識》、《幼兒教育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 備考資料: 備考專用資料:2020年河北省事業編考試備考專用資料 |